金环之蚀
上,与小母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。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。这是我的第一匹小马。母亲要我骑着它,和几名爵士到王城找他。威尔玛留在未竟暂代城主,当然,黎丝卿也留下。我从小便知自己与兄长meimei有不一样的安排。那时自从攻占王城已有了一段时候,路上还很安全。我骑着小马,间或因为体力不支掉下马来,坠在松软的落满蛇心树叶的泥地上,而我的马驹也不够高大,爵士们必须放慢马速,但我到底靠着自己骑到了王城。 我初到王城,却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,觉得它远比不上未竟,甚至不比一些向塔林效忠的家族的堡垒。当然,圣堂应该是很富丽的,街道也很有生气,数条宽阔大道从地图上看,形状宛如星芒,豪宅、旅店、出游手册上数得出名字的那些酒馆和商店落成在每道星芒两侧,大路间的区域则要复杂许多,而星芒照不到的部分,大概就是灰街等等贫民窟了。爵士说我们不用往那里去。像是凭空从市集的影子里长出来的,棕衣黑甲的卫兵,人人胯下都有匹骏马,团团围住我们。我心知这是引进客人的惯例,便不很紧张,我的马驹也很自如,只是我俩理由不太相同,而它更像是左右环顾一圈,判断这些骏马都不如自己英俊罢了。我的马驹趾高气昂,活像在表演自由城邦的舞步,全程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它身上。但事实是它太矮了,两侧蜂拥着那些统一着装的卫兵和高头大马,没有谁在注意它。我轻微地为我的马感到丢人现眼,就也不像先前那样自在,匆匆看了眼悬挂在城堡上的炎魔旗帜。 孩子使用的宴会厅和大人是分开的,主要怕我们馋那些酒。我进去时,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