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环之蚀
的印记;每当坦桑格袒露他的左耳,便相当于让群臣观看一次他横陈王座之上让我cao他。 威尔玛不关心坦桑格,也并不真跟我有些什么。我的哥哥长了一副令诸国男女疯狂的脸,却全不乐于此道。他是个地道的财迷、出色的外交家和投机者,想要从我这儿得些建议,看看能不能总结出一套连疯王亦可被驯服的策略,保证我们的家族当真成为永远扩张的传奇。我告诉威尔玛,倘若由他来当坦桑格的情夫,他会执着地从王冠上多削几片金子,而我则把自己的黄金作为礼物送了出去,所以坦桑格要的是我。威尔玛不信这套鬼话,但他也没打算继续追问弟弟的床事——至少在这事上他还具有一定的分寸和风度,这也是他外交长盛、不惹人生厌的诀窍,同时也是我们至今保持良好手足关系的秘方。紧跟着他说出了那句着名的、流传诸国的话:“黄金使得漂亮疯子也倾倒。” 我敷衍那套鬼话,也实在是不得知晓坦桑格的真实想法;不过迄今为止,有件事或许对解决威尔玛的疑惑有所助益,但我不会告诉威尔玛,甚至不会在和最亲爱的meimei黎丝卿谈天时提起。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坦桑格,彼时未竟城公爵还是我们的母亲,威尔玛隐藏身份在黑市赚得盆满钵盈,黎丝卿尚在襁褓之中,而我刚刚学会了骑马。 那是匹得意的小马驹。之所以用“得意”而非“神气”,是因为尽管它被称赞仪表不凡,我却发觉它总像在贱兮兮地笑。而此马后来也没辜负我的期望,在声声赞美中更加迷失自己,没两年便不符合战马的标准被退了役,现如今还在我家族管辖的某座农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