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环之蚀
兮兮的耳朵;即使我就在南国的春天里长大,也抗拒不了这等春色。 坦桑格告诉典狱长,今晚前清空堡顶牢房。这回他保留一点儿余地,把选择交给囚犯:自己跳,或被狱卒推。我将他拉到一旁。我说陛下,时间长了都得跳的;这鬼地方。“多留这些婊子几天?让他们每晚枕着我的sao叫撸jiba吗?”他说,目光很是冰冷。我一时语塞,心想也不是别的囚犯让你叫成那样;况且不用等到晚上,他该如何保证刚就没人用他撸过,妓院里找得到那样sao,那样不顾一切的吗?我同他打岔:“可你叫得很好听,我很喜欢?”他的耳朵很快和被刺透的那天一样殷红。 只是在可以屠戮的事上,他总不那么容易哄骗,并且不知是受了我的刺激,还是仅仅是典狱长因畏惧疯王擅自提早了行刑时间,在我们回头仍能看到诗人堡的时候,一个个蚁团似的影子如暴雨那样倾巢洒下,密而漆黑,我耳畔像是仍旧有狂风呼啸,盲风晦雨甚是相宜。与此同时,这却是个久违的艳阳天。日光亲吻坦桑格的红发,而我因盯得久了些,再看其他景物时,眼前又浮现那种深邃的冷蓝来。 我的长兄威尔玛透支了未竟城一整年的白昼,是南国第一美人,我生得也不差。从那个称号“南境的宠儿”可以看出,我既有一些讨人喜欢的外貌特质,又在少数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。 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坦桑格爱我的理由,毕竟他疯成那样,世俗的规则早已不被他所关注。威尔玛也好奇我如何能把坦桑格搞成我独享的荡妇,甚至让他同意在看得见的地方打上家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