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要和我做吗
声道: “…小朗,如果你爱过一个人,爱了超过十年,从情窦初开的十七岁到现在接近三十岁,你就会发现,分开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。” 长时间的相处,对方的一言一行已经融入了血rou。 方见时怎么能够真的视而不见。 但他只有哑口无言的选项,选择当个怯懦的胆小鬼,选择独自在深夜消化所有,第二天恢复如常,迎接他归家的爱人。 “…那就这样吗?”裴明朗如鲠在噎,“什么都不做,等着未来的某天他腻了烦了,主动抛弃你吗?” 他的声线轻颤,为预见的某个未来而恐慌。 “不会的。” 方见时摇头,想要辩驳什么,但最终什么都没说。 不会什么?是想说自己不会被抛弃,还是不会无动于衷?现在的他什么也不说不上来,也无法给出答案。 对一个人的情感是旺盛的田野,只要染上一点火星,伴随着风吹便会越烧越起劲。直到杂草被烧光,田野变得焦黑,散发浓烈的白烟气味。 也许那时,他会给出答案。 时光很快飞逝。 方见时在那之后偶尔会去那家清吧小坐一会儿。裴明朗上场时间大概是在上午十点或者晚上七点左右,唱六首歌,然后轮换到下一位驻唱。 方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