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共生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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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祺从15岁就开始离家出走,来来回回被家人找回去过几次,但老是关不住他,他老想往外跑,家人没办法,只能由着他的性子,能定期往家里打电话保平安就行。 那时候,越祺自认为自己是肮脏的,所以他总是混迹于不同的夜店场所,和不同的男人zuoai,只有这样,越祺才能短暂忘掉那些污秽不堪的回忆,也许这就是书中所说的“脱敏疗法”。 越祺在外流浪的时候,总是居无定所,能让他睡得上觉的地方除了和不同男人开的房间以外,也就只有包夜的网吧了。在外漂泊两年后,也就是越祺17岁那年,他认识了BLUENIGHT的酒吧老板任洋。 起因是有人在任洋的酒吧里闹事,任洋过来劝和,结果对方依旧不依不饶cao起桌上的酒瓶作势要砸任洋头上,酒瓶落下的那一刻被身边冲过来的越祺给挡住了。 任洋记得很清楚,越祺满头的鲜血把他给吓坏了,他急忙带着越祺去医院处理了伤口,也就是在那时任洋才正式认识了越祺,看他年纪还小,就暂时收留了他,让他在自己店里打打杂。 十多年过去,越祺早就从当年的噩梦中醒了过来,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那么多骂他的言论根本就击不倒他的原因,这和他当年的遭遇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,他也渐渐忘记了自己早年间写的那封邮件,具体内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,那封信就一直留在草稿箱里,不知道是寄往过去还是未来。 “你滚吧,我不想再看到你了。”越祺看着身下的宋城骏,内心五味杂陈,对于这段感情,他不想再强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