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8)

>    很显然,他根本没认出来那是相机。

    被误认为在索要夸赞的朴正洙:......我在社长的印象里是这么幼稚的人吗?

    这是照相机,我想......在晚宴上拍点照片留作纪念,如果不能拍照的话我待会儿放在口袋绝对不会拿出来!

    他到底也没把弟弟们供出来,还真不知道自己在社长这儿的形象已经变成什么样了。

    面对他的保证,李贤因却只是对相机的造型产生了好奇,接过去之后仔细的研究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迷你相机就大半个巴掌的大小,整体是粉红色,上面印满了深红和暗红的小桃心,其中一面开了个圆洞,里面安的应该是摄像设备,上边儿只有两个按钮,李贤因试了一下,其中一个就是快门。

    这看起来应该是个cao作简便的傻瓜相机,虽然同样用的胶片,但比起专业大.炮来说,在清晰度上肯定没得比,只是更加方便携带而已,以这个相机的厚度,放进西装口袋里也不会太突兀。

    研究完了之后,李贤因还对这种小玩意儿感到新奇,如果照片成像不错,他自己都想买一个了,卸任社长之后他可是想去到处旅游的,有个能够随身携带的傻瓜相机可要方便很多。

    没事儿,到时候别正面对着别人拍就行。李贤因特意强调了一下别人这个词,这个晚宴的性质算是比较放松的,不然就不会安排什么游戏环节了,只要不刻意正对着拍下别人的丑.态,没人会那么敏.感,在有钱人遍地走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