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好端端的人去什么夜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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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志彪是一个恶童。 你知道什么是恶童吗?——就是往猫的嘴里灌开水、用弹弓把幼鸟从树上打下来踩成rou泥的那一类人:一条生命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别的,只是活蹦乱跳的好玩具。孙志彪正好就是这样的人,且对天理报应缺乏敬畏之心。 孙志彪第一次见到他的亲哥哥时,他十岁。在离自己家那间破烂的平房不远处的交叉路口,疯mama——那时候她精神尚且正常——牵着孙志彪幼嫩的手,弯下腰在他耳边说:“这就是……这就是那个贱人和她的种,你看见了没有?志彪,你看见了没有?”他顺着母亲斑驳、掉色的红指甲的方向远远望过去,道路对面系丝巾的太太正和一个少年并肩而行:新,好新,孙志彪首先是这么想的。他的衣服是新的、书包是新的、鞋是新的,好干净,“一尘不染”,他从语文课本里把这个词打捞出来,和自己身上发馊的校服、打满补子的书包、开了胶的运动鞋做对比,完全不同——我的背像一棵歪脖子树,他的背像挺直的雪松,孙志彪在心里做出一个幼稚但贴切的比喻。观众们,那确实是一个无暇的少年:如果此时是一部电影,那么导演就该把镜头拉近,使用大光圈,模糊那些无关紧要、充满行人的杂乱背景,以使画面聚焦到他浆洗过的衬衫后露出的柔软脖颈,而孙志彪的眼睛就是那台摄影机。 “如果不是他,你我早就进了曹家的门,你爸爸也不会——也不会抛下我们母子——”她说。孙志彪觉得自己的手被mama捏得很痛,他内心深处传来莫名的烦躁,突然想起那些被自制弹弓打死、堆积的动物尸体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