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要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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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> 可长时间激烈的情绪让他每一根手指头都榨不出一丝气力。 林挽月把烧毁的东西扔进垃圾桶,利落地穿上衣服。 不过一个男人而已,早在她买烟的那一刻起,她就不喜欢了。 Ai太麻烦,她这一生只有过这么一回,他遇上了,又错过了,她的Ai就再没有了。 假使人的一生必须有Ai这种情绪存在,她决定把它给自己。 平心静气地想一想,她最初被段嘉忆x1引了注意,难道不是因为在她看来他坚定地喜欢别人吗?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,果真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恶习。 她曾喜欢他,其实是喜欢征服,喜欢掠夺,喜欢讨自己欢喜。 她不知道别人遇上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,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“小题大做”,有没有“反应过度”。 去考虑他的心情,T谅他的难处?狗P。 林挽月还是b较喜欢让别人来T谅她。 人活着不顾着自己开心,那还有什么活头? 今天他惹她不虞,被她厌弃,可就算他十全十美挑不出一点错,难道她就会守他一辈子吗? 新鲜劲在时,她也许顺嘴会说出这种无用的誓言,新鲜劲过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