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一章 阿黄也干了!(求月票)
r> 而且很多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孩,他们很多都很清楚相关规定,我未成年人,我杀人也不犯法,你能把我怎么样。 甚至于单单从外表看,你会觉得他根本不是一个未成年人! 这也是方大状在过去经常呼吁的,未成年人应不应该保护,肯定是应该的。 因为未成年人情况特殊,心智不成熟,所以肯定需要保护。 但是,未成年人保护归保护,也得采取一些措施,对于特殊情况,特殊对待! 他们自己都清楚自己做的事,但却依然那么残忍,就因为套着一个未成年的皮,所以就能逍遥法外吗? 方大状觉得这是不应该的,法律,尤其是刑法,首先需要让人感到畏惧! 如果他们都不怕刑法了,那还有什么意义呢? 总之,方大状说的非常开心,周毅也听的非常开心! 这可以说是另类的“熊孩子”了,现在总算可以在刑法上有了相应的规制。 毕竟有时候这个犯罪年龄真的让人不太好说。 以前十四岁,犯有恶性的刑事案件,那也会触犯刑法。 但是呢,十三岁差几天过生日,就不会被判刑。 这样总让人觉得不舒服。 谈着谈着,方大状终于停了下来,口干舌燥,开始喝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