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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于李幼文来说,一个工作机会,并不能使她感到欣喜,她还没有体会到在工作中可以找到乐趣、寻求寄托的道理;相反的,却一直在担心着上班办公的生活,会剥夺了她的自由,使她无法忍耐。然而为了章敬康,她愿意勉为其难,同时,她对秦家兄妹为朋友那样尽心尽力,也很感动。因此,跟她母亲一起搬到高雄,避开章敬康,免得他跟秦飞发生严重冲突而惹出杀身之祸,这个原则,是她坚定不移的决定。

    问题在于实践这个原则,有许多困难。

    首先,秦飞是不是肯让她离开台北?她毫无把握。她不敢瞒着他潜逃,这有许多原因,最明显的是,如果她失踪了,秦飞一定会认为是章敬康捣的鬼,咬住他要人,势必弄出大乱子。这一来,岂不是与维护章敬康的原意背道而驰。

    她冷静地考虑了很长的一段时间,认为只要把话说明白,搞清了利害关系,秦飞是没有理由反对的。

    为了使秦飞易于接受,她先得要博取他的欢心,而能够使秦飞高兴的,只有两样东西,一样是钱,一样是她的rou体。

    于是,她换上一套她仅有的最好的衣服,去洗了头发,然后到了中山北路,七转八弯,走进一条夹在矮小的房子中间的一条窄弄,推开一扇小门,悄悄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小红!”一个中年女人欣喜地叫她,“你怎么好久不来?”她接着低声地说:“胖胖的朱先生来找过你好几次,一天晚上喝醉酒,一定要叫你。我告诉他,不知道你住的地方,他不相信,发脾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