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我想像过自己会有这三种Si法: 第一──车祸。 因为我经常乱过马路,所以这个Si法是我经常幻想到的一种。我每天起码非法横跨马路十六次,有时二十一次。不是我计算着,而是由家到公司的路,总共有八个灯位,若果当天要回母亲家吃饭,就有四个灯位,最後过两个灯位回家去。 这只是走路须过的红绿灯。倘若我驾车,冲红灯或h灯这件事便是多不胜数。我不建议学我的车技,但我倒认为很多人都是这样。 我不明白,路是自己走出来的,为什麽非得要走去前面的斑马线等个半Si那样过对面?多浪费时间,我亦没有这麽多耐X等红sE娃娃变做绿sE娃娃,所以习惯跟车速拼了老命,跟车子们擦身而过的机会率高於跟活生生的人。 有好几次我真的险Si,擦伤手断过脚,但都逃过鬼门关。 唯独这次。 我不是说我Si在车底下,这反而让我联想到第二种Si法——被杀。 我常常一人走在夜街上,买东西或吃晚饭,我都是一个人,所以每每走在昏暗的街灯下,我总提防着每个走在我身後的人,故意走慢一点,让他人先过,或是留意着那个影子的动作有没有很大的变动。相信每个nV人都会这样做,尤其是孤身一人的时候。 我不敢坦露自己的害怕,因为我本是无畏无惧,怎可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