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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.

    “作为一个签约作者,竟然拿自己的恋爱日记来当连载,这纯粹就是来混更新的吧!?”

    看到这篇文会有这样的想法吗?

    2.

    是啦,我就是希望自己摸鱼的产物也可以成为作品啦!

    所以会给我投周票吗??

    3.

    咳咳。

    大家好,这是珍君与他的未婚夫的故事。

    4.

    我会称呼恋人为“未婚夫”,既因为他确实就是我意向中的结婚对象,也因为已经见过家长了。最重要的是,如果不与他结婚的话我一定会很苦恼,所以索性就用这个关系套牢双方吧。

    嗯?什么?那如果实际上没有那么喜欢的话怎么办?

    这就是我写这篇日记的原因啊~

    5.

    我是说,毕竟我写的文字这么可爱,未婚夫看到了也会更喜欢我的吧?

    会……的吧?

    6.

    有一次,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和未婚夫讨论到了“叫未婚夫好像怪怪的”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那当然怪了!因为实际上还没有订婚呢!

    他更希望我对外称呼他为「男朋友」。

    这种十分王道的叫法我也很喜欢,我只是有些好奇:为什么不想被叫作「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