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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“作为一个签约作者,竟然拿自己的恋爱日记来当连载,这纯粹就是来混更新的吧!?” 看到这篇文会有这样的想法吗? 2. 是啦,我就是希望自己摸鱼的产物也可以成为作品啦! 所以会给我投周票吗?? 3. 咳咳。 大家好,这是珍君与他的未婚夫的故事。 4. 我会称呼恋人为“未婚夫”,既因为他确实就是我意向中的结婚对象,也因为已经见过家长了。最重要的是,如果不与他结婚的话我一定会很苦恼,所以索性就用这个关系套牢双方吧。 嗯?什么?那如果实际上没有那么喜欢的话怎么办? 这就是我写这篇日记的原因啊~ 5. 我是说,毕竟我写的文字这么可爱,未婚夫看到了也会更喜欢我的吧? 会……的吧? 6. 有一次,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和未婚夫讨论到了“叫未婚夫好像怪怪的”这个话题。 那当然怪了!因为实际上还没有订婚呢! 他更希望我对外称呼他为「男朋友」。 这种十分王道的叫法我也很喜欢,我只是有些好奇:为什么不想被叫作「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