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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枫霖咬着烟,双手抱住膝盖,整个人蜷缩在皮椅里,像是一只猫咪。 夏雨倾盆,雨入凡尘时沾染上杂质和尘埃,燥热的雨腥味随着夏风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里钻进来,宋枫霖抬手轻抚自己脖子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伤口,轻轻呼出一口雾蒙蒙的白烟。 “自轻者,人必轻之。” 宋枫霖喃喃自语,像是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,桃花眸微微眯起:“你是什么时候看出来的呢,方烨煜。” 天河慈善晚宴案件,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了。 那天他男扮女装,以交接情报的方式初遇方烨煜。 对方有年轻俊秀的样貌,嗓音清冷漠然。 一双黧黑的凤眸里永远带着处事不惊的目光,即便在看向他的时候,那两汪深潭里也没有荡起丝毫涟漪。 是他的菜。 他宋枫霖就喜欢这种高岭之花。 以及双眼纯粹,没有欲望的人。 宋枫霖向来都是个行动大于言语的人,再加上他本就想和刑侦支队里的人套近乎,所以方烨煜绝对是他的第一人选。 那么,如何套近乎呢? 很简单。 他是缉毒科刘队的线人,多次为协助办案带来极其关键的情报,就凭这点,警方对他的态度就一定不会差。 以此为前提,他可以直接为方烨煜创造一个“英雄救美”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