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
也换了,成透明无框的了,没那么精明了,身形有些佝偻,背着他那在深夜闹过割腕的侄子,那孩子老是病恹恹的,伏在叔叔背上,薄的像一片纸,只有许老总一个人在黄昏日暮里慢悠悠地走,慢悠悠地说话:“出来走走,是不是就开心一点。” “这会儿没有那么热了,温度很合适对不对?” “宝贝,叔叔的宝贝,热不热?” 他一直在笑:“热的话,叔叔背着你,咱们往树林里走一点。” 而他背上的,身子薄的像纸一样的男孩子就也很慢的摇一摇头,路过垂下的柳树枝叶时,偶尔伸出手要折,日暮如金,许老总把腰伸的很长,挺着身子驮着他侄子,笑说:“够的到吗?多折几枝,给叔叔编个帽子。” 那孩子伸出的两只腕子,在金色的、发着光的日暮尘绒里,快细到没有了,各缠着几圈很厚的白色纱布。 闫戈几乎快停止呼吸,太突然了,他的期望,一切的侥幸,一击即碎,老保安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,叹了口气,再摆了摆手,坚守了这么久,几乎地痞无赖一样的闫戈,就那么轻易的被他摆走了。 两手里提的东西,越走越掉,最终还是从手指脱落,掉下一路。 这个夏天实在是太漫长了。 可最热烈的时候,已经过去。 如果说有的人的青春丰富多彩,是在高考之后结束的,那闫戈的青春,就是在这一天结束的。 彩色不再,世界黑白,回忆成苦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