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
见了社区调解员,他之前调查张某家时就了解过情况,张某的mama之前被家暴狠了是尝试过报警的,但警察把这件事情交给社区调解员处理了,在调解员的给力处理下,张某的mama谅解了张某的爸爸,但因为次数多了,社区调解员每次来,都是劝两句就走了。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向玲在来到这里之前询问过专门处理家暴的人员这个问题,其中有一个在派出所工作四年的人回答:“我处理过的夫妻矛盾,家庭暴力大概有百十起吧,接警的更多。处理家暴有三种途径,要么公安机关按照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立案,要么妇联出训诫书,要么法院出保护令或者禁止令。妇联和法院的不说了,不是特别清楚的,单说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吧。大多数,现场调解一下,就是俗称的和稀泥。坚持不调解的,只能走治安程序,单纯挨揍的好处理,谁动手处理谁就行了,还手的呢?按照治安流程,那叫互殴,双方一起处理。公安机关只能按伤情和后果办案,没法做道德裁定。喜欢讲理,请找妇联。过不下去,去民政离婚。离不了的,去法院起诉。这些跟公安部门无关。四年百十起,记忆里能走到治安案件程序的,超不过五起,还没有一起能真正走到执行环节的。当事人全部都在中途反悔。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,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,还要从轻从宽处理。比如吧,被一个陌生人,打个轻微伤,可能拘留十天。被老婆老公打个轻微伤,能拘五天么?法制科给不给批都是问题,反正我没试过。个人经历最经典的一次,是两口子打架,家里砸了个稀烂,老公伤轻,老婆伤重。当时老婆坚持走案件程序,我们就带回所里做了笔录,开了伤情鉴定书。谁知道过了几天,老婆带着公公婆婆又杀回派出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