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租客
房文契人吴炳,受买人刘希森,中人郑图,保人齐课,见证人周立,天启七年三月六日凭证。 刘希森当下掏出七十两银子给了吴炳,吴炳却给了老郑。 老郑笑笑拿出一杆戥子,将银子细细量了,也不多说,只对吴炳点了点头,吴炳这才将银子收入怀中。 房东吴炳、刘希森、中介郑图、坊长齐课,邻居周立又分别在名字上按了手印。 老郑一共誊了三份,刘希森和吴炳一人一份,剩余一份由老郑拿与官衙盖章备案。 众人交割完毕,坊长老齐将刘希森神秘的叫到一边,仔细的询问了家里丁口的入籍事宜。 刘希森仔细问了民籍与贱籍的区别,跟李飞和周曼如一商量,决定将李茂良等人都入民籍。 老齐直夸刘希森三人仁义,遂取来纸笔,开始书写户帖。 一户刘希森,七口,万全都司宣府镇城民,天启七年入籍,原系辽东都司民。 家有男子五口,成丁三口,本身二十四岁,表兄李飞二十五岁,姨丈李茂良三十五岁,不成丁两口,甥张仓十五岁,另甥王宗一十四岁。 妇女两口,大一口,表妹周氏女二十五岁,小一口,甥女晓梅14岁。 事产,马市街三进宅院,共瓦屋16间。 右户帖付刘希森收执,准此。 写完后,交于刘希森三人看了,虽然是繁体,但是三人还是能看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