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:决定
…… 李梦华,云崖县县丞,没人知道他亦是平溪和阳人,且是承元十二年县试解元,其后不知因何放弃京试,来到云崖当起了小吏,十年时间爬上县丞,在大律政治体系里,相当正七品,且年纪不大,极有希望再进几步。 约酉正,天幕将沉未沉,县衙只留了值守之人,其余皆回了家,李梦华自不例外。 李府位于城西,此地多有城中贵人居住,亦称作贵人街,能在此地买房之人,皆乃本城富户、官员或外地客商。 一辆马车缓缓驶来,转过几次拐角,来到一栋大门宅前停下。 大律有法,城内凡七品以上官员出行可乘马车,七品以下只能骑马。 自车上下来一个三十五六男子,只见他身着青色鱼龙官袍,头戴乌纱帽,脚踩金蚕丝线靴,面如白玉,蓄了短须,本应是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,此时神情却有些阴沉。 李梦华自车上下来,便见了自家宅门前有守卫持矛对着一人,一副剑拔弩张模样。 “住手!” 听见喝声,李府卫士才见是自家老爷,其中一个守卫忙上前禀报:“老爷,此人硬要在此徘徊,说是要等您回来,我看他来历不明,正要拿下审问。” 李梦华这才近前细细打量,见了那人约二十年纪,肩头蹲着一只黑猫,顿时心头一颤,忙言:“放肆,来者是客,哪有用兵器对着客人的道理,还不快快与我道歉。” 那几个守卫煞是诧异,却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