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节
书迷正在阅读:砸钱养大的弟弟还是黑化了!、赶不走的戏精富二代[全息]、極樂株式會社 (都會 NP 高H)、家有乖仔、我在七十年代守活寡、我看男主多半有病、锁蛮腰、我嫁给了那个假世子、她成为了魔王的遗产、禁止惹火
眼熟? 俞知乐一惊。别的不说,外面的人可能会以为这图片是在哗众取宠。什么凶手指纹,压根就是莫须有的事,是那个记者为了出名,博眼球才弄出来的虚假新闻。说不准那枚指纹,压根就是记者自己拿拇指哥一按弄出来的。但俞知乐,他多少知道点内情。 新闻才出来的时候,兰华就气急败坏地打电话过来和他抱怨过了。说是不知道哪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,把警局内部的情况往外泄。别的也就算了,这枚指纹很可能就是破案关键,这么重要的东西,居然还私下公布出去。 “他这是生怕我们破案破得太早啊?!”简直就是帮凶! 兰华之所以会这么生气,倒不是正义感强或者对警局有归属感,还是别的什么原因。他的愤怒点在于,陈新德教授今天一早知道情况以后,老教授一下子被气得倒仰。陈教授虽然年纪大了,精力不足,但平常身体也还算康健。老教授一向拿手术刀解刨再恶心的尸体,都稳当当的手,那会吃早餐的时候,听到这消息,气得就连喝个粥,勺子里的粥都往外洒。 眼见老教授被气成这样,小迷弟能忍?这要都还能忍,兰华第一迷弟的位置早就被人抢走了。总之,兰华当时和俞知乐吐槽完,发泄过后,就撂下电话去干活了。用他的话来说,就是要赶在凶手逃跑前、再作案前,把人拿下。好平息教授的怒气值,让他老怀大慰。最好一开心了,老教授心情舒畅精神头好,能再多活几年。 兰华干活去了,挂完电话的俞知乐,出于好奇,特意上网看了看。这才看到一半,叶考拉就来了。 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