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:始料未及(豌豆S手)傻宝贝儿
施蒙在进派出所办事之前,他从没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。 他的父亲施爱华是一个典型的大院子弟。祖籍甘肃,新疆出生,西安长大,插队那阵子去的青海河湟谷地,发表过《神奇的信鸽》这篇采风的文章,后来被领导看中,进入办公室当了御用的“笔杆子”,从此一路青云直上,对大西北的感情很深。 他的母亲娜仁托娅是一个蒙古族的文工团女兵。他名字中的“蒙”字就是从这来的。 父亲爱听母亲唱歌。他说母亲的歌声里有草原和太阳,天空和骏马。但是作为一名汉族人,也作为一名体制内的人,父亲有一种机关长年习得的分寸感。他从来没有跟母亲说过“我爱你”,但他会在跟别人介绍母亲时称呼其为“我爱人”。他从来没有在儿子做出正确决定时说过“我同意”,但他会在儿子即将做出错误决定时说出“我不同意”。 母亲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,也作为一个性情中人。她十分溺爱施蒙这个独生子。她爱喊他“我的小马驹儿”,她爱照顾他的饮食起居,小时候放纵他去军团打枪和骑马,而不是抄写父亲布置的作业本。长大后鼓励他报考心仪的警校和专业,而不是选择父亲青睐的法律系。 施蒙曾经这么形容过自己家,虽然有个“唐三藏父亲”,但是不用被逼着“取西经任务”。虽然有个“观世音母亲”,但是不用领教那“紧箍咒唠叨”。 对他而言,没有“可不可以干”的概念,只有“能行不能行”的考量。 他随了母亲,是个急性子,但在政治上非常稳健。 他学了父亲,很有分寸感,但在感情上非常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