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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发生在某年某月,某一个发达城市。 Dr.ClementYellow正在发表他的立法新理论。 他是一个哲学家,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得到今天被接见。 博士,你这些谬论我们听到够了!一个在席的律政部官员很认真的说。 博士有点生气地说:你怎会认为这些是谬论? Dr.Yellow的理论如下: 立法是应该以犯人的邪恶互相克制才对,罪犯都是邪恶的。 如果甲、乙、丙三人合作贩毒,正常来说,三人被捕後应该一同入狱,贩毒之款项充公。如果法律是甲、乙、丙三人中,乙出卖甲和丙,提供证据给警方把他们驱捕,那麽法庭就不用乙入狱且无罪,贩毒所来的钱,全数判给乙,这麽就必定可以防止罪恶。 法律的JiNg神,应该是防止罪恶,不是Si板的执着处罚。 假设法律真的如上述所说一样,甲、乙、丙三人都会想到底对方会不会出卖自己,把自己的钱也吞下,之後不用承担任何後果。这种情况下,最後得出来的结果是,这个贩毒计划取消。要注意的是,无论是买家、卖家;头目、手下,只要提供到证据给警方,也可以不用入狱,而且得到全部黑钱。这麽,任何贩毒集团也会自动瓦解。因为所有人都会怀疑,到底自己的集团内,有没有谁会出卖其他人。坏人都是为利益的,坏人绝对会为利益出卖任何人。这样,只要有人做坏事,证据就智自然有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