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.过去
上一个很明显的伤痕。 伤痕看不出是怎么来的,但感觉很深,缝合很粗糙,导致r0U没长好,针眼也微微鼓起,显得狰狞。 “我7岁就被送去当兵了,就是你们说的童子军,不过不是给政府当兵,而是跟毒枭。因为我家太穷了,生活的地方又乱,我去了,我家里人就能得到集团的庇护。” “我12岁第一次杀人,不是用枪,是用刀,我还记得那个人的样子,三十多岁,留着胡子,我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。” 为什么那么记得,因为那个人他经常能看到,就是集团的成员之一,还给过他一条口香糖。 将军虽然贩毒,却不给自己人碰毒,但那个男人不仅自己碰,还带着手底下的人碰,又把当地一户人家17岁的姑娘1Unj了,被人家告到将军跟前。 他觉得是没事的,没想到将军却要杀一儆百,挑了他们队伍里的七个人,对他们七人进行处决,他就是其中一个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今天的2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