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人X虎口
的权利。 我才刚刚二十岁,生命却是由无数危险意外堆积而成。而绝大多数意外都是不守法律漠视生命的他人所导致。 例如转弯车把人困在斑马线中央,号志改变时车辆狂飙导致闪避不及而受伤。 例如後方卡车突然鸣笛导致惊吓发生意外。 例如机车骑士准备骑车,却不看後面就瞬间倒退,导致我的自行车经过时反应不及迎面撞上。 例如路边停车把人b到马路上行走,於是被弯道加速行驶的车撞到送医。 或是骑自行车不得不贴着路边一排停车小心行驶,却还是被人突然开车门以致摔趴到引擎盖上…… 我哪一次也都没要求赔偿,而肇事者通常只会有三种反应。一是肇事了浑然不觉直接离开、二是躲在车上看你好像没事便迅速逃离现场、三是毫无诚意地手握龙头或仅仅开窗「你没事吧?」如果你逞强回答没事,他就直接开走。 偏偏我的伤势不会直接显露出来,因此我总是无法在七天内发觉「其实伤势相当严重」。 离我最近的那一次意外,是在後火车站的十字路口。绿灯时,有台机车抢h灯,我的视线刚好被同路的两台车遮蔽,过斑马线的瞬间就被撞上。 表面上看起来没事,一群路人见义勇为地围上来要了肇事者的电话。 我没有去医院的习惯,大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