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偏执》(12)(1)
12 我,喜欢记录。 记录我最Ai的人。是因为青春易老,想要留住最美好的身影吗?不尽然。那只是因为我所Ai的人跟我一样,都喜欢记录。 我最Ai的人有一双巧手,只要有一管笔、一张纸,就能将一切都画下来,栩栩如生。我是个笨蛋,无论再怎样瞒着她买书、自学画画,甚至到外面特意报读画班,半年下来,还是把她的脸画得歪歪扭扭的。除了画画,还有什麽方式可以记下一个人的身影? 相片是静态的,b画更差的是,它留不住一个人的神采。是我的摄影技术不济?抑或是她的画功太了得,何以她只用纸笔,就彷佛将我的灵魂也画进去似的。 我苦苦找寻,终於找到一个方法:录像。 我,在什麽心情之下首次拍下小意呢?那是她生了乐乐之後的事。 小意坚持喂哺母r,後来T力透支,我威胁她要销毁那堆记录,她才肯妥协,减少喂母r的次数。有一晚,她侧躺着,把乐乐按在怀里,让他啜饮着母r。小意没有戴眼镜,敛下一双秀美的大眼,嘴角挂着柔和的微笑,床边的h灯照得她的脸庞、皮肤洁白如月,镀上一层神圣的柔光。 很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