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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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巴的t恤和工装裤,腰上挂着几根金属链子,很是不修边幅,也可以说是艺术家的气质。 男人叫刘峰,年轻时是歌手,曾红极一时。他自己会作词作曲,有两首传唱了二十多年的经典歌曲,已经写进流行音乐史。他红的年代,流行民谣和摇滚,后来开始流行rb和嘻哈等曲风,他那一批歌手瞬间被拍死在沙滩上。 直到最近几年,各种音乐综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,很多老歌手才借机回归大众视线。 但刘峰回归不了。他在曲风被市场抛弃后,转型做了幕后,然后抽烟喝酒,把嗓子搞坏了。不过除了不能唱,他在其他方面都是王者级。比如这几年的音乐综艺,他就当过好几次音乐总监,各种晚会演唱会也常邀他合作。 他很忙,能约到他给自己试音,让叶诗绫对周大伟的能力有了新的认知。 刘峰打量叶诗绫。他很不喜欢靠脸吃饭的人,进而不喜欢可以靠脸吃饭的人。于是第一眼,他对叶诗绫印象不好。叶诗绫太美了,而且是那种不染凡尘的美,让再挑剔的人都忍不住惊艳。 他觉得她根本不会唱歌,就是想靠脸出道! 但她的气质是温柔中带着一点清冷,让她的美貌不具有攻击性,看她的人在第二眼就会回过神来,产生一种“知道她很美,但这种美根本不重要”的感觉。 而且这姑娘还挺懂礼貌。 刘峰甩了下长长的刘海,甩完才想起自己三天没洗头了,有点尴尬:“抱歉啊,本来想洗个头的,但昨晚和朋友喝酒,起晚了……” 叶诗绫刚刚就发现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