召唤(中世纪真骨)-完
人活得越久,就会越喜欢偷懒,如果需要工作,琼老是去当历史学教授,只要学科不被撤销,工作总是稳定的。 有一天同事们聊起名字,一开始话题b较复杂——种族、词源、意义。最后又落到每个人具T的名字上,不少人其实没那么喜欢自己的名字。 “我记得你是独生nV。”有人对她说,“所以你的父母只有这么一次起名字的机会。” 无聊的话。她想。但还是多余地辩解,这算是她自己起的名字。 “为什么,这个名字很简单啊,大部分人会喜欢改成复杂一点的吧。哦,对了,你这是不是音译的名字,汉字里是不是又有不一样的意思?” 也算是较为常见的字。她不多解释。还算不错,寓意美好。 名字对她来说,更多地像一种记号。不,就是一种记号。 所以这样简单的就很好,她喜欢简单。 这是她自己起的名字,她说她永远会叫这个名字,如果是拉丁语系,发音会是如此,如果没有对应的音节,那意思会是JiNg巧的玉石,如果可以写成汉字,那是琼,是琼。在艾默里克Si前,她反复在他手上描写这个字。找到我,找到我。她在他床前哭泣,四周的卫兵谨慎地让开路,让新任的国王走上前来,决定如何处置这个不知为何在几周内取得了他父亲信任的异国农nV。 琼站起身来,大骂他一通,指责他支持的法案和政令,说他一生下来就注定让母亲失望。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